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
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容缺办理,7个工作日内在窗口提交此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是否收费:不动产登记费
非住宅:550元/件
咨询电话:0379-663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