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
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可容缺办理,7个工作日内在窗口提交此材料>
3.委托书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用地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原件
5.不动产权籍报告及宗地图
是否收费:证书工本费10元/件;不动产登记费非住宅:550元/件
咨询电话:0379-6633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