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嵩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事项名称: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其他签注签发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93号,2015年6月14日予以修改)第三条
申请材料:1.赴台从事近海渔船船员劳务作业函件
2. 与就医、访友、处理财产、奔丧、诉讼、从事渔业劳务等事由相应的入台许可
3.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4.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5. 有效身份证件
是否收费:是
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1993])价费字1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
收费标准:多次有效签注80元、一次有效签注15元
咨询电话:0379-6631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