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第三条、第六条
申请材料: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2.同意前往港澳定居的声明
3.有效身份证件
4.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
5.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6.照片
7.申请人出生证明
8.港澳居民身份证
是否收费:是
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1993])价费字1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
收费标准:40元
咨询电话:0379-6631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