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探亲)

事项名称: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探亲)

法定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1.在香港或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佐证材料

2.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 居民户口簿

4. 往来港澳通行证

5. 亲属关系证明

6. 有效身份证件

7、港澳关系人的有效证件

是否收费:是

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1993])价费字1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

收费标准: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二次有效签注30元、一次有效签注15元

咨询电话:0379-6631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