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事项名称:补、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第十三条

申请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有效身份证件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是否收费:

咨询电话:0379-6520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