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补、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第十三条
申请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有效身份证件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是否收费: 否
咨询电话:0379-6520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