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部门: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河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申请材料:
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可以自愿选择按照一般程序或者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行政许可。按照一般程序申请的,应当向住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申请书;2.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3.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4.专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5.专职人员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按照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出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一次性告知书,向申请人告知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法律依据、许可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告知承诺事项、监管措施以及申请人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申请人承诺符合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条件,只须提交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申请书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承诺书。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是否收费:否
收费依据: 无
咨询电话:0379-66335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