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事项名称: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实施部门: 嵩县水利局

法定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3-7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附件第17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材料:

1、请示文件;

2、可研报告批复文件;

3、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图册、地质报告)

4、专家审查意见;

5、第三方承诺书;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无

咨询电话:0379-6633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