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部门:嵩县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中心创业担保贷款
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诚实守信,自主创业时不在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
2、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财政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洛阳监管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分行关于印发
《洛阳市创业担保贷款操作规程(第三版)》的通知(洛人社〔2024〕12号文件);
申请材料:1、个体工商户
(1)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或单身承诺书等,下同)、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
(2)申请人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租赁承包协议、种养殖承诺书等经营材料原件;
(3)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公司及合作社
(1)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
(2)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3)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及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合伙协议原件;
(4)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申请人是城镇户口需到户口所在地劳保所做就业认证)
所有材料不需要复印件,办理时需申请人担保人同时到场。
是否收费:否
收费依据:无
咨询电话:0379-6633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