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小微企业)
实施部门:嵩县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中心创业担保贷款
法定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自主创业时不在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
2、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洛阳市创业担保贷款操作规程(第二版)>的通知》(洛人社〔2021〕59号文件);
申请材料:
小微企业
1、吸纳人、法人、经办人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吸纳人资质证件;
3、营业执照副本、行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章程(最近一次在工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
5、与当年新招用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6、当年新招用人员花名册(企业不超100人按15%提供,超100人按8%提供);
7、 全员花名册及全员三个月工资报表;
8、上一年度完税凭证(显示上一年度总营业额);
9、反担保材料;
10、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资料;
注:提供劳动合同的员工其社保关系要与劳动合同相符合,如社保起始日期需在合同签订日后;所有纸质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是否收费: 否
收费依据: 无
咨询电话:0379-65202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