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经营许可证(首次申请/延续)

事项名称:农药经营许可证(首次申请/延续)

实施部门:嵩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

法定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现场审核和纸质资料合格后)

承诺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现场审核和纸质资料合格后)

办理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第二次修订)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申请材料:

1、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 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

5、 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6、 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等清单及照片

7、 有关管理制度版面照片;

8、 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等证明

9、 申请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0379-66319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