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组合贷
实施部门:洛阳住房公积金嵩县管理部
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 51267-2017)
(三)《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洛管委会〔2020〕3 号)
申请材料:
(一)个人要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婚姻证明
4.银行卡:借款人本人I类储蓄卡
5.个人信用报告
6.家庭名下房产信息查询结果
7.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
8.卖方及配偶、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婚姻证明和收款银行卡〈产权人本人I类储蓄卡〉(购买二手房提供);
9.公证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二)购房要件
1.购房合同
2.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和河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二手房)
3.购买二手房的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过户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土地证;
②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有效凭证及首付款监管资金到账有效凭证。
(三)商业银行要求的其他贷款材料
是否收费:否
收费依据:无
咨询电话:0379-65202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