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

事项名称:组合贷

实施部门:洛阳住房公积金嵩县管理部

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 51267-2017

(三)《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洛管委会〔20203 号)

申请材料:

(一)个人要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婚姻证明

4.银行卡:借款人本人I类储蓄卡

5.个人信用报告

6.家庭名下房产信息查询结果

7.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

8.卖方及配偶、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婚姻证明和收款银行卡〈产权人本人I类储蓄卡〉(购买二手房提供);

9.公证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二)购房要件

1.购房合同

2.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和河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二手房)

3.购买二手房的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过户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土地证;

②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有效凭证及首付款监管资金到账有效凭证。

(三)商业银行要求的其他贷款材料

是否收费:否

收费依据:无

咨询电话:0379-65202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