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影响评价类(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事项名称:洪水影响评价类(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申请材料:

1. 建设单位申请文件原件一式两份;

2. 项目立项文件;

3.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建设方案2份;

4.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原件2份;

5.专家审查意见。

6.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需提供相关说明以及第三方的承诺书或与第三方签署的协议书原件2份。

办理依据:《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三十三条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21个工作日,实际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水利局窗口

咨询电话:0379-6633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