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洪水影响评价类(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下游建设影响水文检测的工程建设方案)
申请材料: 1、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的工程建设方案)
办理依据:《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三十三条。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21个工作日,实际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否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水利局窗口
咨询电话:0379-6633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