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
申请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非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4.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5.建设项目相关证明文件
6.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是否收费:不收费
咨询电话:66335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