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其他会计制度)
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全文(附件2失效)
4.《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附列《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5.《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全文
申请材料:1.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组织)
2.业务活动表(适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组织)
3.现金流量表_年报(适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组织)
4.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单位)
5.盈余及盈余分配表(适用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单位)
6.成员权益变动表(适用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单位)
7.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
8.收益及收益分配表(适用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
9.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工会会计制度的企业)
10.收入支出表(适用执行工会会计制度的企业)
11.往来款项明细表(适用执行工会会计制度的企业)
12.经费收缴情况表(适用执行工会会计制度的企业)
是否收费:不收费
咨询电话:664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