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申报错误更正
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申请材料:1.更正后的相关税(费)种纳税申报表
2.申报表作废申请单
是否收费:不收费
咨询电话:664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