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名称: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报告
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第三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项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第三条
申请材料:1.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
2.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股权奖励)
3.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转增股本)
4.《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5.非货币性资产评估价格证明材料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7.纳税人身份证件
8.能够证明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的相关资料
9.能够证明股权或股票价格等材料
10.企业股权奖励计划
11.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说明
12.上年度及转增股本当月企业财务报表
13.投资协议
14.相关技术人员参与技术活动的说明材料
15.转增股本有关情况说明
16.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
是否收费:不收费
咨询电话:664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