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企业会计制度)
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全文
4.《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附列《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全文
5.《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全文
6.《财政部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会计准则制度类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会〔2015〕3号)全文
申请材料:1.利润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2.现金流量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3.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4.企业会计制度附注
5.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是否收费:不收费
咨询电话:664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