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护照签发(国家工作人员)

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申请材料:1.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2. 有效身份证件

3. 入出境通行证申请表

是否收费:证照费120元

咨询电话:6631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