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变更设备)

事项名称: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变更设备)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变更放射诊疗场所、诊疗设备或诊疗项目的,应当按照本程序第六条至第八条的要求向有变更项目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提交申请材料并在申请材料中注明变更内容。第二十条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程序第九条至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放射诊疗许可变更手续。

申请材料:1.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变更申请表(设备)

2.竣工验收许可决定书

3.减少设备(核素)的处置情况

4.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5.放射诊疗许可证

是否收费:不收费

咨询电话:6633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