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注册(延续)

事项名称:护士执业注册(延续)

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1.《护士条例》(2008年1月31日国务院令第517号)第八条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中“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的,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申请材料:1.护士执业证书

2.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是否收费:不收费

咨询电话:6633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