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
申请材料:1.企业安全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报送经营信息
2.企业、门店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明细
3.药品经营许可证
4.营业执照
5.企业和门店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专门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人员情况
6.拟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的门店名单,以及本企业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情况说明
7.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8.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
是否收费:不收费
咨询电话:66335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