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五条
申请材料:1.原《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场(厂)车还需携带车牌)
2.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
是否收费:不收费
咨询电话:66335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