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实施部门: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0.5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除核准以外的项目, 实行备案管理。按照属地原则备案, 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发改委令第2号 ) 第六条: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各省级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明确备案机关及其权限。
三、《关于做好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性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7]1012号):二、备案机关及权限。具有项目备案权的机关暂定为各市、县(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集聚区及其他备案机关。
申请材料:
1、无需提交申请材料,在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河南省投资项目审批平台) 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即可。
是否收费: 否
收费依据:无
咨询电话:0379-6631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