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第四十四条
申请材料:1.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2.非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或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5.土地登记情况证明(权籍调查结果)
6.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7.标绘有建设项目拟用地位置的规定比例尺的地形图
是否收费:不收费
咨询电话:66335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