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婚姻状况

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申请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2. 居民户口簿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是否收费:不收费

咨询电话:15738989026